訓練宗旨
經由「教學醫院二年期新進呼吸治療師訓練計畫」,培養新進呼吸治療師七大核心能力,提升呼吸照護品質。
- 養成應用「基本呼吸治療專業知識」,執行「實證科學」及「臨床專業」能力導向的呼吸治療專業處置。
- 建立以「病人為中心」及「全人照護」的臨床工作態度及技能。
- 遵循法規,並具備執業所需的專業倫理以及溝通協調能力。
- 參與跨領域團隊相互合作、共同照護的能力。
- 執行能力導向呼吸治療訓練。
在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以創新、卓越、尊重生命的理念下,培育「以病家為尊,以同仁為重,以北醫為榮」的呼吸治療師。
SECTION A
EPA 是什麼?
報到第一週看完這頁,你就知道整個訓練長什麼樣子、自己現在在哪、接下來往哪走。
🎯白話定義
EPA(Entrustable Professional Activities,可信賴專業活動)=「當你能被信賴獨立完成的一項完整臨床任務」。
例如:「提供病人氧氣治療照護」是一項 EPA——從辨識醫囑、評估病人、選擇設備到評值結果,整段任務能不能放心交給你。
💡為什麼用 EPA 評量我?
訓練思維從「知識導向」走向「能力導向(CBME)」:重點不是你背了多少,而是你能被授權做什麼。
EPA 框架源自 ten Cate 的可信賴專業活動理論,並與 ACGME 里程碑(milestones)對應。
🧩與其他評量的關係
EPA 不取代 CbD、DOPS、OSCE、筆試——它把這些評量整合成一個判斷:「這項任務,能不能被授權給你獨立執行?」
📌 一句話總結:EPA 是你的「臨床任務授權地圖」——11 項任務、5 個信賴等級、24 個月的路。下面逐一展開。
SECTION B
信賴等級量尺(Level I–V)
每次 EPA 評量,老師觀察你執行後給的不是分數,而是「下次遇到類似情境,我敢放手到什麼程度」。
Level I
在旁觀察
學習者在旁觀察
Level II
直接觀察下執行
教師直接觀察下執行
Level III
間接觀察下執行
教師間接觀察下執行
Level IV
可獨立執行
多數 EPA 的達標線
Level V
可教學
可對其他人進行教學
🎓 UGY(實習學生):實習結束前應可達 Level II(教師直接觀察下執行)。
🚀 PGY(二年期學員):多數 EPA 目標為 6 個月達 Level IV(可獨立執行);EPA-4 分兩階段(見下文)。
⏳ 信賴等級維持期:12 個月——超過期限未執行該專業活動,須重新接受觀察,確保病人安全。
SECTION C
11 項 EPA 總覽
點擊卡片展開:觀察之臨床情境、任務步驟、範圍限制、對應課程。
SECTION D
7 大核心能力(SIRIPPP)
每項 EPA 練的不只是一個技術,而是一組核心能力的組合。
EPA × 核心能力對照矩陣
SECTION E
兩年課程時間軸
三階段、24 個月;第 3、6、12、24 月召開 CCC(臨床能力委員會)做總結性評估。
基礎課程階段
第 0–3 個月
基礎專業技能+人文素養
核心課程階段
第 4–12 個月
進階專業技能
專業課程階段
第 13–24 個月
重症技能+跨領域+全人照護
🧭 CCC 會議針對 11 項 EPA 做總結性評估;若未達 Level 4,依訓練課程繼續訓練,或依會議結果啟動個人化學習計畫(ILP)——由導師與教學負責人和你會談,共同討論後續學習安排。
多元評量工具與門檻
| 評量工具 | 頻率 | 警示 / 門檻 |
|---|---|---|
| EPA ad-hoc 即時評量 | 1–2 次/年 | 經 CCC 委員會核定低於 Level 4 → 加強訓練或 ILP |
| CbD 臨床教學紀錄(Teaching round) | 每月 2 次 | 每項未達 6 分(滿分 10 分)列警示 |
| DOPS(weaning profile 技術) | 2 次 | 每項未達 4 分(滿分 5 分,總分未達 56 分)列警示 |
| OSCE/互動式情境模擬教學 | 1 次 | 未通過列警示 |
| 學習前測筆試 | 訓練期前 1 次 | —(基準參考,N/A) |
| PGY1/PGY2 階段性完訓筆試 | 各 1 次 | 未達 80 分列警示 |
| 第一年個案報告 | 1 次 | 台灣呼吸治療學會評分標準未達 70 分列警示 |
| 第二年文獻實證醫學報告 | 1 次 | 台灣呼吸治療學會評分標準未達 70 分列警示 |